央企09年海外并购大点评:中石油表现卓著
公司还积极参与标准制定,自2011至2020年主导或参与制定新能源类标准超过200项。
近年来,公司先后完成了交流1000kV、直流1100kV特高压线路配套金具和施工机具、直流场阀厅金具、地线融冰自动接线装置及导线压接探伤仪等多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并广泛用于各大工程中。2011年以来,公司累计授权专利98项,其中发明专利32项,主导和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7项。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设有江苏省电力金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工程技术人员200余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京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线路器材厂,创立于1952年4月,原为水利电力部直属企业,后为江苏省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2011年划归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检测设备齐全,设有电气、机械、理化、精密测量及老化试验室,拥有ARL金属分析仪、HCEW-2000型微机控制荧光磁粉探伤机、100吨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100吨双向卧式拉力试验机、200吨立式拉力机、300吨卧式拉力试验机、300kgf电磁振动试验台及电动振动试验系统等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京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将一如继往地坚持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以优质的产品、合理的价格和良好的信誉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电力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司占地面积18.7万m2,注册资本1.63亿元,资产总额12亿元,从业人员630余人,主要生产各电压等级电力金具、施工机具、地脚螺栓、铁附件及各类中压开关柜、环网柜,拥有10kV电力施工承装(修、试)资质,是全国规模最大的电力金具、施工机具研究、设计、制造企业,是为我国电力输变电工程建设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重点企业,在行业内率先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近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京线路器材有限公司参与了2021年度中国电力电气行业十大品牌系列评选活动,荣获电力金具十大品牌称号。十大品牌系列评选活动由国内领先的电力能源B2B平台-电老虎网主办,已连续举办6年,在行业内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传播广泛、影响深远,得到业界高度认同,被誉为中国电力电气行业的金鸡百花奖。重签合同的建议也引来了售电公司等另外市场主体的强烈关注。
今年年中,由于迎峰度夏带来的发电量猛涨以及进口煤的限制带来的煤炭供不应求的市场情形,煤电企业亏损困境严重加剧。此外,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四川、宁夏等地在7月、8月也先后出台允许市场化煤电交易价格上浮的文件。促进重签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年度长协合同,上浮交易价格。京津唐电网统调电厂优先发电权计划中保量竞价未能成交部分,执行各区域基准价等建议。
不过,也有声音表示,如果谁都联名,或者电厂的联名获通过了,那这几个月来的售电公司亏损、电网公司亏损是不是也可以通过联名来解决了?而且要求改合同,毫无契约精神。政策不仅要有先导性与预见性,也需要根据市场及时调整,进行监管,并非是朝令夕改,也并非是伸手过长。
近日,大唐国际、北京国电电力、京能电力、华能集团华北分公司等11家燃煤发电企业联名给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去了一封名为《关于重新签约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年度长协合同的请示》的文件。多名发电企业人士向电力君表示:火电企业近些年不仅为了支持电改大幅降低了电价,并且在几十年的运行中都以保障电力安全为己任。在市场的建立过程中,各市场主体都能持续健康发展才是硬道理,联名只是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手段。2019年9月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
此次京津唐11家燃煤发电企业联名请示放开电价上浮空间实属在情理之中。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2020年暂不上浮对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形成的加价电费资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统筹管理使用,重点用于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和转型升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
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对拥有自备电厂的电解铝企业,各地要切实加强加价电费收缴工作,确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及时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禁各地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组织电解铝企业电力市场专场交易等,已经实施和组织的应立即取消。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部署各地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推动电解铝行业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通知》强调,应执行阶梯电价加价的电解铝企业须及时足额缴纳加价电费,对未如期缴纳的,应缴纳加价电费按原加价标准1.5倍执行,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时相应扣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全部用电执行保底价格。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通知》要求,继续对电解铝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按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对阶梯电价进行分档,2022年分档标准为每吨13650千瓦时。《通知》提出,鼓励电解铝企业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对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分档标准的电解铝企业,铝液生产用电量不加价。
电网企业根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和加价电费总额收取加价电费。《通知》明确,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
严禁出台优惠电价政策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
电解铝企业消耗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的占比超过15%,且不小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激励值的,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相应降低1%。《通知》强调,应执行阶梯电价加价的电解铝企业须及时足额缴纳加价电费,对未如期缴纳的,应缴纳加价电费按原加价标准1.5倍执行,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时相应扣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全部用电执行保底价格。
《通知》要求,继续对电解铝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按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对阶梯电价进行分档,2022年分档标准为每吨13650千瓦时。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通知》提出,鼓励电解铝企业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减少化石能源消耗。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
对拥有自备电厂的电解铝企业,各地要切实加强加价电费收缴工作,确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对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形成的加价电费资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统筹管理使用,重点用于支持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和转型升级、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
对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分档标准的电解铝企业,铝液生产用电量不加价。严禁各地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组织电解铝企业电力市场专场交易等,已经实施和组织的应立即取消。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节能监察结果、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完成情况,及时确定需加价的电解铝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
电网企业根据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和加价电费总额收取加价电费。严禁出台优惠电价政策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部署各地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推动电解铝行业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通知》明确,每年一季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电解铝企业专项节能监察
综合电耗是企业惯用指标,覆盖了企业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更能全面客观反映电解铝生产企业的综合能效水平,也便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计量、报送、核查等环节,有助于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使政策调控过程更加高效化、合理化、便捷化。原政策的分档指标采用的是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即生产每吨电解铝液消耗的交流电量,该指标只包含电解槽用电,不包括停槽、启动的用电量。
原政策电耗分档标准是在2013年制定的,随着电解铝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不断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已经基本没有电解铝企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原有阶梯电价分档标准已不再适用。三、规范了能耗数据管理和电费管理(一)用专项节能监察来了解电解铝企业能耗指标、用电量等,能够有效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其二是明确对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收取相应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和政策性交叉补贴,同时要求严格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不得自行减免,能够有效防范自备电厂逃避责任的问题,保障了价格政策的公平性。(来源:微信公众号电价研究前沿作者:尤培培,李炎林)一、优化了电解铝阶梯电价机制(一)合理优化阶梯电价的分档指标,便于统计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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